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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我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住房项目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适当放宽购买我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 经济用住房项目、政府道路拆迁安置用房等住房项目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购买上述几类住房项目,除必须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批文,只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划拨通知 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的 两个或两个二个以上证件,即办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见阳房金委办发[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