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提取业务政策问答

七、职工死亡如何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答:职工死亡的,办理公积金支取业务时,提供死者的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中的任意一件,证明死亡事实即可。若提供经过公证的遗嘱,由遗嘱指定的受遗赠人支取。没有遗嘱的,支取申请人一般为:配偶、直系亲属和其他近亲属,同时提供证明其与死者身份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见阳住管函字[2011]15 号)